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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告

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裁定受理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,并指定管理人,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省市媒体发布,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8日至7月18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(三个月内申报均有效,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报)。为方便债权人就地、就近申报债权,经协商后管理人委托市内外各镇(办、场、区)工作专班于2024年4月22日至26日在当地(债权人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)组织集中申报,具体申报时间和地点由各镇(办、场、区)工作专班负责通知,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,也可拨打电话0728-3333577或0728-3333588进行咨询和预约,债权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申报的,除可委托直系亲属进行申报外,还可在申报期内电话预约时间和地点另行申报。市内外债权人也可通过访问网址(https://zqsb.jiulaw.cn/v2/virtual/4744810)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申报。申报时需携带或上传身份证,携带或上传相关证据材料(申报资料准备须知二维码附后)。


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


来源: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编辑:张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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